拓新药业(30108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管理制度
董事会秘书设置与聘任 - 董事会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深交所指定联系人,对董事会负责[3] - 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公司应在三个月内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6] - 董事会秘书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在六个月内完成聘任[8] 董事会秘书解聘与报告 - 董事会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具充分理由,秘书被解聘或辞职时公司应及时报告并公告[6] - 董事会秘书有特定情形时,董事会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终止聘任[6]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相关工作并制订管理制度[11] - 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负责会议记录并签字确认[11] - 协助董事会依法召集并召开股东会,异常时需说明原因并公告[16] - 配合深交所完成定期信息披露核查工作[18] 股东会通知与资料准备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公司股东并公告[14] - 股东会召开前,应将拟审议议案全文等资料置备于会议地址供股东查阅[15] 信息披露要求 - 应遵循真实、及时、公平原则,符合四方面要求[18] - 及时性要求在法定时间编制披露定期报告等[18] - 准确性要求保证公告文稿关键内容准确等[20] - 完整性要求提供文件齐备、格式内容完整[21] - 合规性要求公告内容及程序符合规定[22] 工作管理制度 - 工作管理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