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新药业(30108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管理目的与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包括促进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优质投资者基础等[3]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4][5] 管理对象与沟通 - 投资者关系管理对象包括公司投资者、证券分析师、媒体等[6]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6][7]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方式包括官网、电话、股东会等[7] 信息披露与说明会 - 公司应在指定报纸和网站第一时间公布法定披露信息[9] - 公司重大事项受关注或质疑应召开说明会[8] -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召开业绩说明会[11] 人员职责与机制 - 投资者关系管理第一责任人为董事长,主要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16] - 公司建立内部协调和信息采集机制归集各类信息[19] 接待与活动限制 - 接待咨询公开信息的投资者应准确完整答复,非公开则委婉谢绝[21] - 接待实地拜访投资者有明确程序[21] - 接待时涉及未发布股价敏感资料必须拒绝回答[22]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22] 档案与信息管理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22]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及时公告[23] - 公司对非正式公告信息严格审查[23] 股东沟通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应与中小股东充分沟通[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