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召开 -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1] 制度修订 - 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1] - 《公司章程》等多项制度将修订或废止[1] - 《公司章程》修订后法定代表人可为董事长或总裁,辞任后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3] 资本与股东权益 - 公司增加资本方式包括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3] - 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违规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造成损失人员提起诉讼[4][5]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于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5] 股东会相关 - 董事人数少于三分之二等多种情形下,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7]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后10日内需书面反馈意见,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8]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8]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等规定[9]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0]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0]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10] - 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达到或超过30%,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含两名)董事或监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2] - 股东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回避[11]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11]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1] 董事相关 -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17]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17]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18] - 公司收到董事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2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18] - 董事辞职生效或任期届满后,对公司商业秘密永久保密,其他忠实义务持续2年[19]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19] -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5日[19] -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应将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0]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5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0]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21]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 - 5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22]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2]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2] -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当经成员过半数通过[22] 董事会秘书相关 - 最近3年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等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24] - 董事会秘书出现规定情形,公司应自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将其解聘[24] - 公司应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24] 监事相关 -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25] - 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职工代表人数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26]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26] 财务与报告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中期报告[2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27]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27] -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7] 合并分立等事项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经股东会决议[28]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不经股东会决议[28] - 公司合并等事项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28][29] 其他 -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31] - 审议通过后需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与备案[32]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变更登记等后续事宜[32]
中央商场(600280) -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