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商场(600280) -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信息沟通,保护权益[2] 管理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充分、合规披露等六项原则[3] 决策与实施 - 董事会是决策机构,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5] - 证券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实施相关工作[5] 工作内容 - 工作包括信息沟通、及时披露等多项职责[5] 沟通内容与对象 - 就发展战略、经营财务等内容与投资者沟通[7] - 服务对象包括在册和潜在投资者、媒体及监管机构[7] 开展方式 - 开展工作方式有公告、股东会、分析师会议等[8] 人员素质 - 管理人员需具备了解公司、熟悉法规等素质技能[11] 制度实施与解释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