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商场(600280) -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中央商场中央商场(SH:600280)2025-08-26 19:59

董事任职与任期 - 有贪污等犯罪记录未逾规定期限不能任董事[6] - 担任破产清算等负有责任公司相关职务未逾规定期限不能任董事[6]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7]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14] 交易审议 - 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交易成交金额等多项指标占比及金额超规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6] 会议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董事[22]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22] - 董事会会议需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3] - 总裁办公会议结果及资料按时间流程提交审议[28] - 董事会会议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公告决议[33] - 出席董事会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时将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32] - 提案未获通过且条件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35]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会议应暂缓表决[35]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32] - 董事表决意向分三种,未选等情况处理方式[32] 其他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7]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应建议撤换[10] - 公司收到董事辞职报告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10] - 董事辞职生效或任期届满后承担忠实义务期限为2年,涉及秘密永久保密[11] - 独立董事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决议时应同时披露异议意见[32] - 公司信息须在指定刊载报纸公告,其他传媒不得先披露或替代义务[33]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37]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管,保存期为10年[38]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通过后实施[40] - 规则制定主体为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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