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商场(600280) -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中央商场中央商场(SH:600280)2025-08-26 19:59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二个月内召开[2] 临时股东会召集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董事会需在收到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7]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8] 提案相关 - 董事会等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0]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各股东[10]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1]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1] 会议变更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2]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不得变更,确需变更应在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4]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0] 决议通过比例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2]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3]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9] 投票权征集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4] 董事选举 - 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26]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26] - 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每股份投票权与所选董事总人数相同[27] 关联交易 - 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决议由出席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通过[25]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的有表决权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表决总数[24]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 报告要求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作过去一年工作报告,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19] 表决规则 - 股东会对提案逐项表决,同一事项不同提案按提出时间顺序表决[27]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26] - 股东会记名投票表决,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27] - 股东会表决由律师、股东代表计票、监票,当场公布结果[28] 表决意见 - 出席股东对提案发表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未填等视为弃权[28]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等信息及表决结果[29]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29]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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