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矿业(600985) -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股份买卖通知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须提前2个交易日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7] - 卖出须提前15个交易日书面通知[7]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得转让[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9]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11] 买卖禁止期 -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9]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9] 信息申报与披露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相关事项发生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身份信息[13] - 股份变动应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5] - 收到强制执行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拟处置股份信息[18] - 离婚分割股份后减持,各方披露转让情况[18] - 股份及其变动比例达规定需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8]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董事会秘书应报告相关方[20] - 公司可给予警告等处分[20] - 违规短线交易,董事会收回收益并披露[21] - 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1] - 触犯法律法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