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华新材(30107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保护其权益[2]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3] 活动与信息管理 - 公司开展活动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等[6] - 公司对非正式公告信息严格审查,防止泄露重大信息[8] 沟通机制与职责 - 投资者关系管理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信息[9]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主要负责人,董办负责日常事务[12] 工作实施与培训 - 公司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实施投资者关系工作[15] - 公司需对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系统培训[15] 说明会与调研管理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7] - 公司接受调研时应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 违规与生效 - 对违反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责任人公司将给予处分[27] - 本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