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华新材(30107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 - 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登记报送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登记入档事宜[2]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可接触获取内幕信息的公司内外相关人员,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等[6] 重大事项报备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应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报送深交所[8] - 公司发生如被收购、董事会审议重大事项预案等情形,应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9] 备案与自查 - 董事会秘书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工作,档案至少保存10年[10] - 公司应在年报、半年报和相关重大事项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买卖证券及衍生品种情况自查[21] 信息披露 - 内幕信息处理部门应第一时间组织报告材料,提交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通报董事会秘书[13] - 董事会秘书应即时呈报董事长,并负责组织临时报告披露工作[13] - 公司应保证第一时间在指定报刊和网站披露信息,其他媒体不得先于指定平台[13] 保密与追责 - 公司应采取措施防止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提示外部知情人遵守规定[15] - 未经董事会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15] - 若利用内幕信息交易使公司受损,公司将依法收回收益,涉嫌犯罪将报送监管和司法机关[31] 制度生效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实施[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