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华新材(30107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人[7] 董事任期与义务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2]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2] - 董事辞任或任期届满后,商业秘密保密至公开,其他义务不少于2年[6] 审议规则 - 提供财务资助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7] - 赠与资产超五百万元对外捐赠由董事会审议通过[9] - 重大交易事项指标达10%以上且有绝对金额要求[13] - 日常经营合同金额占比50%以上且超1亿元由董事会审议[15]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两次,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不受限[18]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18]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提前三日,不足需顺延或获认可[17]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8][26]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建议股东会撤换[18]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24]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其他方式[23]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28] - 董事回避表决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规则及不足三人处理办法[30] 其他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十年以上[33] - 规则自股东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5][36] -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8月26日[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