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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创达(30049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中科创达中科创达(SZ:300496)2025-08-26 20:00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或顾问[7] 项目论证与置换 - 超募投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3]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原则上应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3] - 以自筹资金支付特定费用后六个月内可实施置换[13] 资金使用期限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4]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十二个月[18] 协议签订与终止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7] - 银行三次未履职,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7]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一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8] 资金用途审议 - 公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等达股东会标准,需经股东会审议[11] - 闲置募集资金补流到期无法归还,需到期前履行程序并公告[15]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19] - 节余募集资金达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19] 投资计划调整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计划[25] 资金检查核查 - 内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24]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24] - 保荐或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募集资金情况[27] 信息披露与审核 - 超募资金用于项目,应充分披露项目信息[16]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应及时公告多方面内容[18] - 公司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需聘请会计师专项审核并披露结论[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