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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创达(30049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中科创达中科创达(SZ:300496)2025-08-26 20:00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信息 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 第六条 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 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但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不 得误导投资者。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愿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自愿性信息披 露应当遵守公平原则,保持信息披露的持续性和一致性,不得进行选择性披 露。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及时,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及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