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创达(30049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二名,独立董事中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 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 经验,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为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独立董事委 员(需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的职能作用,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 监督,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