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林业(000663) -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永安林业永安林业(SZ:000663)2025-08-26 20:00

薪酬结构 - 高级管理人员副职年度薪酬原则上为正职的80%[6] - 基本年薪占年度薪酬的35%,按月支付[6] - 绩效年薪占年度薪酬的65%,每月预发、年末清算[6] 考核系数 - 考核分数在(95,100]、(90,95]、(80,90]、(70,80]、(0,70]时,考核系数分别为1.2、1.0、0.8、0.6、0[7] - 个人任期考核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待改进、不合格时,考核系数分别为1.0、0.9、0.8、0.5、0[11] 任期激励 - 任期激励基数为任期内总收入的20%[11] - 任期激励收入分3年递延兑现,第一年40%、第二年30%、第三年30%[11] - 任期考核后不再任职,经审议可在调岗或离职当年一次性结清任期激励收入[11] - 任期未满因考核不合格等情况不得实行任期激励[12] - 需发放任期激励收入时,个人任期激励收入占比与任职时间占比原则持平,浮动不超10%[12] 中长期激励 - 股权型中长期激励需符合国资委规定,经董事会审议、逐级报批、获国资委同意及股东会决策后执行[13] - 现金型中长期激励需符合国资委规定,按“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履行内部决策并逐级报批后执行,且只能选一种方式[15] 专项奖励 - 专项奖励针对特定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方案,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一般不递延发放[15] 福利与限制 - 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基本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基数按国家政策确定,个人部分公司代扣代缴,企业部分公司支付[17] - 高级管理人员企业年金管理按公司规定执行,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不超国家标准[17] - 高级管理人员除年度薪酬及规定履职待遇外,不再享受其他补贴[18] - 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职取酬,退休后不得在公司任职[20] 财务与保存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在财务统计中单列科目,计入公司工资总额,在企业成本中列支[20] - 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薪酬方案和考核兑现个人收入原始资料至少保存15年[20] 薪酬调整限制 - 企业当年未完成经营计划或净利润为负,高级管理人员下一年度薪酬不得调增[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