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龙股份(603178) -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圣龙股份圣龙股份(SH:603178)2025-08-26 20:00

审计委员会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财务或会计专业人士[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每届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9] - 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6] - 下设工作组,设在公司审计部[11]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32]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5] 提名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56] - 委员由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56] - 召集人由全体委员的二分之一以上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56] - 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65]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7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立董事[96]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96] - 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一名独立董事委员担任[96] - 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通知期[104]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9] 战略发展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一名独立董事[13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134]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135] - 主任由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工作[134]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5天通知全体委员,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通知期[142]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