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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源股份(300703) - 内部审计制度
创源股份创源股份(SZ:300703)2025-08-26 20:01

内部审计人员配置 - 公司内部审计专职人员应不少于三人[6] 内部审计工作安排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至少对货币资金的内部制度检查一次[11] - 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1]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8] - 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8] - 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20]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23] - 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进行审计[24] - 在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21][28][29][22] 资料保存要求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不得低于10年[12]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根据内部审计机构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7] - 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8] - 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28][29]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报告,董事会需做专项说明[28] 其他要求 - 公司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鉴证报告[28] - 公司建立内部审计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并监督考核人员工作[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