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埔园林(30109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金埔园林金埔园林(SZ:301098)2025-08-26 20:01

会议安排 - 公司可在年度报告披露后15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董事长(或总经理)等应出席[9] - 公司应在召开年度报告说明会前发布公告,内容含日期及时间等[10] 管理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负责人[10] - 公司证券法务部是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由董事会秘书领导[10] 员工素质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员工须具备了解公司及行业等素质[11] 主要职责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沟通等[12] 沟通渠道 - 公司需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等,由专人负责,变更及时公布[13] - 公司证券法务部派专人接待上门来访投资者,做好档案记录[13] 媒体管理 - 公司业务媒体宣传样稿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后发布[13] - 主动采访公司的媒体采访计划和拟报道文字资料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13] 外部关系 - 公司应与证券监管等部门建立良好沟通关系[14] 协助义务 - 公司职能部门等有义务协助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4] 人员培训 - 公司可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14] 信息披露 - 公司发布重大信息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次日开市前披露[16] - 公司应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30日内接受调研等[16] 档案管理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16] 平台关注 - 公司应关注互动易平台及媒体报道并履行披露义务[16] 活动记录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应次日开市前编制记录表并刊载[16] 说明会规定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8]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