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埔园林(30109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金埔园林金埔园林(SZ:301098)2025-08-26 20:01

信息披露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会、董监高等相关机构和人员[3] 信息类型 - 信息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多种类型[4]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41]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2]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2]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2]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申请[12] 定期报告内容 - 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财务指标等内容[14] - 中期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财务指标等内容[15] 风险披露 - 公司应充分披露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15] 财务信息审核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会议资料报送 - 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需在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将相关资料报送深交所备案并公告[21]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当日内将相关资料报送深交所备案并公告[21]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至少两个工作日前发布通知说明原因及延期日期[21] 股份质押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3] 信息披露流程 - 对外发布信息由证券法务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后披露[30] - 定期报告由高级管理人员编制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董事会审议[31] - 临时报告文稿由证券法务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并组织披露[34] - 公司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的报告由证券法务部或指定部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报送[35] - 董事等获悉重大信息应第一时间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督促信息披露[37] - 董事会秘书将审定、审批的信息披露文件提交深交所审核后公开披露[38] 人员职责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关注定期报告进展,影响按期披露时向董事会报告[33] - 定期报告披露前,董事会秘书应将文稿通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42] -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等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便利,确保其获悉重大信息[4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应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44] - 公司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47] 文件保存期限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文件、会议记录及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为十年[45][46] -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61] - 证券法务部保存相关文件资料期限不少于10年[64] 投资者关系活动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一个月内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56]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应同时网上直播并事先公告[56] 商业秘密披露 -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61] - 公司应在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登记材料[62] 违规责任 - 公司董事等对信息披露负责,失职将受处分并赔偿损失[66] - 违反信息披露规定造成损失应承担行政、民事或刑事责任[66] 制度执行时间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