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埔园林(30109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金埔园林金埔园林(SZ:301098)2025-08-26 20:01

交易审议 - 五类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应经股东会审议[5] - 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应审计或评估并提交股东会审议[6] - 八种担保事项在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须经股东会审议[7]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经股东会审议[9] - 三种财务资助情形在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时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0]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1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16] 召集与主持 - 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未发视为不召集,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17]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审计委员会召集的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履职由过半数成员推举成员主持;股东自行召集的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28] 通知与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21]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各股东[23]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4]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4]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6]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应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0] - 召集人发出通知前应判断事项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构成应书面通知关联股东并披露关联方情况[30]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3]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33]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超30%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9]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9]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1]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41]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42]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实施[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