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重工(301048) - 内部审计制度(修订意见稿)
审计部门设置 - 公司设立审计和风险控制部,在审计委员会领导下工作[4] 审计人员要求 - 审计人员业务能力要强,熟悉多方面知识[6] - 审计人员需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有保密意识[5] 审计工作安排 - 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每年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7] - 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8] 审计工作程序 - 包括准备、实施、报告、督察检查四个阶段[12] 审计意见处理 - 被审计单位10日内对审计报告提书面意见,逾期视为无异议[13] - 被审计对象5个工作日内对审计结论提书面异议[13] 违规处理 - 被审计对象违规,公司可责令纠正、处分等[17] - 内部审计人员违规,公司给予行政处分等[17] 其他规定 - 制度由审计委员会及审计和风险控制部解释修订[2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