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重工(301048) - 内部控制制度(修订意见稿)
金鹰重工金鹰重工(SZ:301048)2025-08-26 20:01

关联交易 - 关联交易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评估或审计报告[10] - 关联人及其信息变化,公司应在二个交易日内更新[8] 内部控制 - 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应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成本效益原则[4] - 公司建立实施有效内部控制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等要素[4] - 公司明确各部门岗位目标、职责和权限,建立授权等制度[5] - 公司建立相关制衡和监督机制,设内部审计部门[6] - 公司建立完整风险评估体系,监控各类风险[5] - 公司内部控制活动涵盖销售及收款等营运环节[6] - 公司建立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相关原则[8] 对外担保 - 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循合法、审慎等原则,控制担保风险[13] - 公司应建立对外担保相关管理机制,展期担保需重新履行审批和披露义务[14][15] 重大投资 - 重大投资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明确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17] 信息披露 - 公司需建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20] 子公司管理 - 公司应重点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管理控制,建立相关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24][25] 审计与报告 - 审计和风险控制部发现内控重大缺陷或风险应及时报告,董事会需出具评估意见[27] - 董事会应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包含多项内容[28] -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和财务报告内控审计,出具审计报告[28] - 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需作专项说明[29] - 公司应在指定网站披露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29] 制度生效与管理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及解释[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