钧崴电子(301458)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进行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 所有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应 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为主要目的,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 相关的产品、原材料和外汇等,且原则上应当控制种类、规模及期限与需管理的风 险敞口相匹配。 公司不得使用募集资金从事期货和衍生品交易。 第五条 公司及其境内子公司在境内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时,仅可与经国 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 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以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第六条 公司从事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应当合理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 险控制等专业人员。公司拟在境外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应当审慎评估交易必 要性和在相关国家和地区开展交易的政治、经济和法律等风险,充分考虑结算便捷 性、交易流动性、汇率波动性等因素。公司拟开展场外衍生品交易的,应当评估交 易必要性、产品结构复杂程度、流动性风险及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第七条 公司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