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钧崴电子(301458)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钧崴电子钧崴电子(SZ:301458)2025-08-26 20:01

第六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必须严格按照公 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决策和实施。 第七条 公司要严格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 行为, 做好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长效 机制的建设工作。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子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经理对维护公司资金和财产安全负有法定义务和责任, 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职履行自己的职责。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按照权限和职责审议批准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 联方的关联交易事项。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的关联交易, 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十条 公司财务部应定期对公司及子公司进行检查, 上报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审查情况。 第十一条 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侵占公司资产、损害公司及社 会公众股东利益情形时, 公司董事会应采取有效措施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 公司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的资金, 原则上应当以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