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结构 - 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29,266,667股[6] - 公司注册资本411,973,975元,已发行股份数为411,973,975股[7][14] - 珠海凯越高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认购52,932,000股,占比88.22%[14] - 中模(北京)国际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认购1,638,000股,占比2.73%[14] - 珠海志同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认购5,430,000股,占比9.05%[14] 股份限制与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18]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1] - 董事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上市交易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收益规定,未执行可起诉[22]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诉讼[27] 融资与担保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35]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5] 交易与关联交易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交易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表决[37]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须经股东会审议表决[38]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9]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等情形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9][4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8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的事项应提交董事会审议[82]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9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9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11]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113] 重大投资 -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或超3000万元,属重大投资计划或支付[115] -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属重大投资计划或支付[115] 公司合并与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29]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需在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130][131][137] 章程相关 - 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时同理[144] - 章程附件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144]
志特新材(300986)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