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智尚(300918) - 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山 东 南 山 智 尚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战 略委 员会 工 作制 度 第 一 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 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 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和资本运作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 二 章 人 员 结 构 (三)审核须经股东会、董事会批准的投资、融资、重组和资产并购等重大事 项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委员会至少由五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全体 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建议由公司 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