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人员与会议安排 - 审计部专职人员应不少于2 - 3人[6]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审计部工作计划和报告等[10] 审计报告提交时间 - 审计部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10] - 审计部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0]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5]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5] 审计频率与范围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和发现的问题[10]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与审计委员会召开一次会议报告工作情况[15]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9] - 审计部在重要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7][18][19] - 审计部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其审计[20] - 审计部审查和评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21] 内部控制相关 - 公司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一次鉴证报告和管理建议书[25] - 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其形成决议,保荐机构核查并出具意见[23][25] - 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无保留结论鉴证报告,董事会需做专项说明[25]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鉴证报告[25] 其他规定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不得少于10年[12] - 对内部审计有突出贡献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违规人员视情节处理[27] -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0]
南山智尚(300918)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