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智尚(30091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制定)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 和连续性,支持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公正执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 告,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 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 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 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 (三)具有规范和完善的业务质量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及健全的内部基 础管理制度。 (四)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