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董事会成员中应有1/3以上独立董事,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不得由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担任独立董事[8] - 不得由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担任独立董事[8] - 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得有不良记录[12] - 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六年的,十二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2] 提名与选举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2] - 公司最迟应在发布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时向深交所报送相关材料[14] - 公司董事会最迟应在发布股东会通知公告时公示候选人信息,公示期为三个交易日[14]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6]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应单独计票并披露[17] 任期与履职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8]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9] - 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9][20]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3]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4] 信息披露与工作记录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6] - 专门会议召集人应提前3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紧急情况经同意可免除[29]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32] 权利保障与费用 - 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3] - 公司应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董事会会议资料,并保存至少10年[33] - 行使职权受阻可向董事会说明,仍未消除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34]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时其可直接申请或报告[34] - 聘请中介及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34] 津贴与保险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4] - 独立董事除津贴外不得从公司等取得其他利益[34] - 公司可根据情况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5] 制度实施 - 工作制度未尽事宜或抵触法规按相关规定执行[37] - 工作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38]
宏鑫科技(30153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