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俊科技(300926) -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博俊科技博俊科技(SZ:300926)2025-08-26 20:0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10][11] -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10]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不同意或未反馈可自行召集主持[11] 会议通知与提案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5日内发出通知;不同意需说明理由并公告[8][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5]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7][18]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9]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需提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20]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12][1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0] 会议主持与表决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31] - 现场出席有表决权过半数股东同意,可推举一人担任主持人继续开会[3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7]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有表决权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不计入出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5]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5] - 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会,公司和召集人不得拒绝[23][33] -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特殊情况外,全体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出席,总经理和其他高管应列席[34]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报告过去一年工作,每名独立董事应述职[37] - 股东发言按持股数多优先,持股数相同按发言登记先后顺序[32]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资产总额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39]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决议,但轻微瑕疵无实质影响除外[43]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45]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不少于十年[45][50] - 董事会工作报告等事项由股东会普通决议通过[39] - 增减注册资本等重大事项由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39] - 股东会记名投票表决,同一表决权选一种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38] - 出席股东应对提案发表意见,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按实际持有人意思申报除外[38] - 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由董事长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向下次股东会报告[45] - 本规则经股东会批准生效实施,解释权属于董事会[4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