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宁股份(30066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 - 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登记和报送主要负责人,董秘办理登记入档[2]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等[6]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自记录之日起至少保存10年[10] 信息报备与披露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填《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并向深交所报备[8] - 重大事项时除填登记表还应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8] - 多种情形下报送信息披露文件同时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0] - 重大事件确认后按规定组织临时报告披露工作[18] - 在指定报刊和网站第一时间披露信息[19] 保密与责任 - 采取措施防止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17] - 未经董事会批准不得泄露公司内幕及拟披露信息[18] -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和不得内幕交易的责任[18] - 控股股东等讨论重大事项应控制信息知情范围[19] - 控股子公司在公司正式公布报告前严禁公布当期财务数据[1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违规泄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2] 自查与披露 - 在年报等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自查内幕交易情况[23] - 在年报“董事会报告”披露内幕信息管理执行情况[23] 合作方承诺 - 控制内幕信息使用和知情人范围,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36] - 保密不当致信息泄露应第一时间通知公司[36] - 公司将合作方获内幕信息相关人员登记备案[37] - 承诺严格控制内幕信息使用和知情人范围[40] - 承诺对内幕信息保密,不利用其交易[40] - 按要求填写和汇总内幕知情人档案,报告重大事项进程[40] - 承诺保密不当致信息泄露及时通知公司并采取补救措施[40] - 承诺违反规定愿承担法律责任[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