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宁股份(30066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 义务人的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及《杭州沪 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 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等违法行为。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 审核程序后实施。 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时保持一致,在上 市后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