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15] - 审计委员会成员含2名独立董事,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25] 董事任期与义务 - 董事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4] - 董事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义务在公开前有效,其他义务不少于2年[10] 人员限制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决策权限 - 董事会决定超股东会授权范围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未达标准财务资助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18] - 资产减值或核销影响超10%且超1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19] - 购买原材料等合同超总资产50%且超1亿或销售合同超主营收入50%且超1亿,董事会审议披露[22]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总资产30%由股东会审议[25] 董事长选举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28] 会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0]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两次,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个工作日,紧急情况除外[30] - 特定情形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31] 决议规则 - 董事会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7] - 关联董事无表决权,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39] 独立董事职权 - 独立董事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42]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含日期、地点、出席董事等内容[44] - 与会人员对记录和决议签字确认[46] - 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47] 决议执行 - 董事会决议由总经理组织落实并汇报[49] - 未经决议实施致股东受损行为人负责[49] - 每次会议汇报以往决议执行情况[49] - 秘书按进度向董事汇报执行情况[49] 规则生效与修改 - 规则自股东会通过生效,修改需股东会批准[52]
沪宁股份(30066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