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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达股份(300320)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海达股份海达股份(SZ:300320)2025-08-26 20:04

累积投票制适用情况 - 累积投票制适用于选举两个以上董事席位[2] 董事候选人提案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提前10日提交新提案[4] 表决权计算 - 股东会表决时股东表决权等于持股数乘以应选举董事人数之积[7] -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按对应人数算投票权[7] 董事当选规则 - 得票超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且排名在前当选[10] - 得票相等未超规定全部当选,超规定部分重新选举[11] 选举未达人数处理 - 三轮选举未达拟选人数,已选自动当选,剩余重新选举[11] - 三轮仍未达最低人数,原任董事不离任,董事会15天内重选[11] 累积投票制说明 - 采用累积投票制应在股东会通知说明并发放细则[13] - 选票应标明会议、候选人、股东等信息及投票说明[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