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达股份(30032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担保审批规定 - 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非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无人权签署相关文件[2]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且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9] - 多种担保情况须经股东会审批,如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9] - 股东会审议部分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担保管理职责 - 财务部负责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事项统一登记备案与注销[16] - 财务部管理担保合同及资料,与相关机构核对并通报信息披露[16] - 财务部门对被担保单位资信调查、办理手续、跟踪监督等[18] 风险应对措施 - 关注被担保人财务及偿债能力,采取措施降低损失[20]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工作日未履行还款义务,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20] - 担保事项纠纷经授权后派员妥善处理[20] - 公司履行担保义务后向债务人追偿[20] 监督与追责 - 独立董事在年报中对担保情况及制度执行情况专项说明[20] - 董事等违规签订担保合同损害公司利益应追究责任[22] 子公司规定 - 子公司对外担保比照规定执行,决议后1个工作日内通知公司[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