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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新能科(300072)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25年08月)
海新能科海新能科(SZ:300072)2025-08-26 19:26

选聘流程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并监督,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评估报告[4] - 审计部是选聘执行部门,负责组织文件、程序及合同签订[7] - 聘用决策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9] 选聘方式与标准 - 依审计费用分多种选聘方式,结果及时公示[12] - 选聘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17] 任期与费用规定 - 连续聘任同一所原则不超8年,最长不超10年[21]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变化20%以上需说明情况[19] 信息披露 - 年度报告披露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23]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23] 其他规定 - 相关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25] - 加强对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审查[26] - 办法自股东会决议通过生效,由审计委员会解释修订[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