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安科技(834950)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利润分配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3] 重大投资计划 - 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特定比例属重大投资计划[12][13] 现金分红规定 - 满足条件时原则上年度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10%[18] - 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不少于年均可供分配利润30%[19] - 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19] - 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19] 审议与通过规则 - 董事会利润分配方案需股东会1/2以上表决权通过[19]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提案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股东会2/3以上表决权通过[21] 实施与披露要求 - 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23] - 董事会通过方案后及时披露,股权登记日前披露实施公告[24] - 制定、修改政策或分配提供网络投票并披露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4] - 年报、中报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政策执行情况[25] 其他规定 - 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公司有权扣减现金红利偿还[25] - 制度生效、修改、废止由股东会审议通过[27] - 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27]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