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安科技(83495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 的议案》之子议案 5.05:《修订<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子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证券代码:834950 证券简称:迅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7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