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装备(000856)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公告
冀东装备冀东装备(SZ:000856)2025-08-26 20:34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1998年4月10日经批准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3] - 1998年5月18日经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5000万股普通股[3] - 1998年8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3] - 已发行股份数为二亿二千七百万股,均为普通股[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4]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5] - 收购股份部分情形需经股东大会决议,部分经董事会会议决议[5]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达5%时,应及时书面报告[8] - 持有公司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等情形,应当日书面报告[9]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15] - 特定情形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5] - 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可采用电子通信及网络投票方式[1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会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40] - 董事会可决定额度为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净资产5%以上但未达50%的对内投资[39]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主席一人,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48]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49]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49]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55] 其他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3] - 公司施行总法律顾问制度,推进依法经营、合规管理[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