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皮城(002344) - 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办法(2025年8月)
股份转让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2]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3] - 权益分派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4]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高管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4] - 现任董事和高管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4] 股票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5]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5] 股票收益规定 - 董事、高管及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7] 股份变动公告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应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8] - 公告内容含变动前后持股数、变动日期数量价格等[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