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皮城(00234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任期与出席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 连续二次未出席且未提交报告可撤换[4]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会前3天送达信息[12][13] - 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提缓开或缓议应采纳[13] 工作安排 - 选举新董事和聘任新经理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10] 实施细则 - 自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