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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皮城(002344)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海宁皮城海宁皮城(SZ:002344)2025-08-26 21:05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募集资金行为的管理,规范公司对募集 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海宁中 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 定本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 行申请文件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 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公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1 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者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规定。 第五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以下简称专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集 中管理和使用,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第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