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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皮城(002344)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海宁皮城海宁皮城(SZ:002344)2025-08-26 21:05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东 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规范地行使职权,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和《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性质和职权 第四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一年内累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 50%以上的项目 投资、对外投资、租赁资产、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