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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皮城(002344)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海宁皮城海宁皮城(SZ:002344)2025-08-26 21:05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作, 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负责公司重大经营决策, 执行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和职责权限 第三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 副董事长两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董事会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 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