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赛克(002912) - 经理工作细则
中新赛克中新赛克(SZ:002912)2025-08-26 21:06

人员设置与任期 - 公司设经理1人,任期三年,可连任[9] - 公司可设副经理,任期三年,可连任[13] 人员限制与义务 - 兼任高级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13] - 有十种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高管[4][5] - 高管应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违规收入归公司,造成损失需赔偿[5][6][7] 人员职责 - 经理主持生产经营等工作,拟定内部管理机构方案[9][10] - 副经理协助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主管工作[13] - 财务负责人监督日常财务,参与年度决算方案编制[15] 决策与审批 - 经理拟定涉及职工利益问题应先听取职工代表意见[10] - 经理拟定重大经营问题应听取董事长和职工意见[11] - 六种非关联交易情况需经理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21] - 未达标准关联交易,经理对特定金额交易有权审批[22] 会议相关 - 经理办公会原则上每二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集[19]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10年[20] - 会议至少提前一天由经理助理通知参会人员[19] 其他 - 经理定期书面报告工作,向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报告不同情况[25][26] - 经理享有年度经营计划开支内审批权和固定资产处置权[25][26] - 高管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负责组织[28] - 细则修改由经理组织,经董事会批准生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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