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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赛克(00291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中新赛克中新赛克(SZ:002912)2025-08-26 21:06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行为,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会高效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中新赛克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1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