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赛克(00291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规范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确保公司的资产安全, 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 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 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三条 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控股子公司之间、控股子 公司与其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与其他主体之间的担保,亦遵照本制度规定执 行。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前报公司核准, 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董事会秘书或证券 投资部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