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赛克(00291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中新赛克中新赛克(SZ:002912)2025-08-26 21:06

董事会秘书任职 - 公司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2] - 受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不得担任[4] - 近三年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4]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等多项职责[7] 董事会秘书聘任解聘 - 聘任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10] - 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职公司应在一个月内解聘[10]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董事会秘书[1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通知股东[13] - 会前准备有权出席股东名册并核对资格[14] - 会前将拟审议议案全文等资料置备供股东查阅[14] - 协助董事会依法召集并召开股东会[14] - 协助保证股东会严肃性和正常秩序[14] - 做好股东会会议记录并公告决议[14][15] - 管理保存股东会会议文件、记录并建档[15] 其他要求 - 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16] - 按要求进行工作总结并报送书面报告[16] - 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临时工作[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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