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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都(30013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新国都新国都(SZ:300130)2025-08-26 21:07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是独立董事[4] - 由董事长等提名,设独董担任的主任委员[4] 工作规则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连选可连任[4] - 会议提前五天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12][13] - 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3][14] 职责与方案 - 负责制定董高考核标准并组织评价[7]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股东会审议[8]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8] 细则生效 - 细则自H股上市生效,原细则失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