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光电(300241)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制度范围 - 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等主体[5] 信息管理 - 对外报送信息分级、分类管理,董事会为最高管理机构[5] - 定期、临时报告披露前相关人员需保密[7] 数据报送 - 向特定外部报送年报信息不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7] - 年报披露前不向无依据外部单位提前报送财务数据[9] 审核备案 - 对外报送信息多层审核,相关人员负责[10] - 外部信息使用人材料由董事会办公室统一保管十年[10]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