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11] - 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战略、薪酬和考核四个专业委员会,成员全为董事且不少于三人[16] 董事长相关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18] - 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职,有副董事长则由其履职,否则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履职[23][25] 会议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定期会议[26] - 代表10%以上表决权股东提议,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议[28] - 董事会会议召开10日前或临时董事会召开3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26] - 会议通知邮件送出,自交付邮局第3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26]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3] - 董事会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34]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35] - 董事会会议文字材料需董事长签发,会后一周内分发[40] - 董事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管十年[40] 董事相关 - 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考核标准并考核,董事评价报酬时回避[9] - 董事履职由审计委员会监督,审计委员会据此向股东会提奖惩建议[9]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可建议股东会撤换[30] 担保相关 - 对外担保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2]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需提供反担保;为控股子公司等提供担保,其他股东应按比例提供担保或反担保[13] 其他 - 公司经股东会批准可为董事投保责任保险,投保后董事会向股东会报告[9] - 公司应在原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六个月内完成聘任[27] - 董事会负责除会计师事务所外的中介机构聘任,董事会秘书调查提候选单位及条件,经董事长同意后签合同[42] - 规则中“以上”“以内”“以下”含本数,“超过”“不足”不含本数[44] - 规则修订由董事会提草案,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44]
瑞丰光电(30024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